高欢不是个擅长打架的男人。中学时,曾经被盘踞在学校门口的社会青年劫过钱,当时身边有三个男同学,每个人个子都比他高,身材比他壮,但是没有一个敢动手。高欢交出两毛钱,那是他一个星期的零用钱。他胆小,怕事,畏惧那些染着黄毛流里流气的痞子,他们一手拿着廉价的散装烟一手拿着冰冷的砖头,像个大兵似的混不吝,那副架势使人紧张。

“狗材,瞅你们那怂样,鳖孙老子生下的鳖孙犊子。”

那人骂的很难听,颤抖得像个筛子的高欢却出人意料地开始握紧拳头,脖子上似乎显现出只有极度激动时才会出现的青筋。旁边三个男同学拉着高欢,不断用眼神示意他,别冲动,被人骂几句又不会掉块肉,好汉不吃眼前亏。

“可我他妈就是吃不了这个亏!”

说完这句话,高欢就冲着领头的扑过去。过程很简单,高欢结结实实地在那人脸上连揍三拳,第四拳还没打出来就被其他的小流氓一脚踹开。接着他就遭到十几个壮硕青年的殴打,数不清到底挨了多少拳打脚踢,就觉得浑身疼,像是被火车碾过,感觉要散架似的。那三个比他高比他壮实的男同学同样受到暴力的蹂躏,没一个人敢反抗,因为他们觉得反抗会被打得更惨。等到那群流氓尽兴走远,仨人同时向高欢投去抱怨的目光,他们觉得是被高欢连累的。

高欢从冰冷的地面上爬起来,看了眼斜挂在天上的月亮,说:“月亮可真白,惨白。”

那仨人的伤势比高欢轻得多,但还是忍不住埋怨高欢,“你跟那些混蛋顶嘴,不是找死么!自己找死还不算,还要拉上我们垫背?”

高欢冷着脸问他们:“你们觉得刚才他骂的鳖孙是谁?”

“是我们啊。”

“对,是你们,但不是我。”

脸上两只眼睛肿的像拳头的高欢咧着嘴笑,捡起地上被扔的烟头吸两口,吐出一团像牛奶一样乳白色的烟雾。

鳖孙之所以是鳖孙,是因为他具备鳖孙的属性,胆子小,怕顶事,遇见比自己凶悍的东西就把头缩进龟壳里,意婬自己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的另类英豪。其实在旁人眼里,那是比街边土狗还要下贱的种。曾经,有个自称是来自关外的男人站在高欢面前,告诉他说,男人可以没有钱,可以没有权,可以没有女人,也可以没有兄弟,但他有两样东西不能丢,一样是理想,一样是尊严。男人如果没有这两样东西,就是行尸走肉,连混吃等死的肉猪都不如。

那人外号叫乔四,旁人都叫他乔四爷。

这话不错,但是对高欢来说,还要再加一样东西,那就是他的父母。

他不是个满脸横肉的凶汉,事实上,他向来很温和,像只温驯的狗。但是当别人用最下流的语言辱及他的父母时,他这只狗会毫不犹豫地跳起来,张开从来不曾撕咬过的血盆大口,狠狠地将那人撕成两段。

即便代价是自己的生命。

对男人来说,总有比死亡更珍贵的东西。

往往在这时候,人们才发现,这条温和的金毛犬凶猛起来居然丝毫不亚于森林狼。

如果老秋在场,他一定会高兴地猛灌一口烈酒,击掌说:“磅礴大气,跋扈少年,可来痛饮一杯否?!”

龙有逆鳞,触之必死,高欢的逆鳞就是父母。但是在他心目中,跟父母处于同等位置的还有一样东西,那东西如哀哀劬劳的张兰和高求般几十年如一日地将他哺育长大,赐予他无上的荣耀和历史的光辉。

那东西叫国家。

那东西叫民族。

五千年的光辉荣耀流淌在不屈的血液中,那个曾经豪迈地宣称“凡日月所照,江河所至,皆为汉土”的伟大民族绵延至今永存不倒,并且以这个星球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疯狂速度高傲腾飞,这是隐藏在高欢骨子里的骄傲。

五十多年前,跃居帝国列强的东面那个岛国邻居曾经非常自信。